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刑事犯罪書面檢討怎麽寫?

刑事犯罪書面檢討怎麽寫?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

回顧和反思

保證

審查人簽名

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後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應當視為自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了特別嚴重的後果,可以減輕處罰。

  • 上一篇:新余晶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行政行為最終由行政機關決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