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行使武器有哪些法律規定?

行使武器有哪些法律規定?

有法律規定可以用武器對付罪犯。人民警察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執勤人員遇有聚眾鬧事或者聚眾鬧事的犯罪分子;罪犯逃跑或者拒捕的;犯罪分子持有兇器或者其他危險物質,正在實施犯罪或者破壞,危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不使用武器無法制止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武器。

法律依據

《監獄法》第四十六條

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武裝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壹,不使用武器無法制止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武器:

(壹)犯罪分子聚眾鬧事或者暴亂的;

(二)脫逃或者拒捕的;

(三)持有兇器或者其他危險物品的犯罪分子正在實施犯罪或者破壞兇器,危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

(四)搶劫罪犯的;

(5)犯罪分子搶奪武器。

使用武器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情況。

  • 上一篇:周六周日加班怎麽算?
  • 下一篇:興業銀行委托盛恒律師事務所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