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撤回行政案件的條件

撤回行政案件的條件

法律解析:撤銷行政處罰的條件是人民法院對行政案件宣判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請撤訴,或者被告改變具體行政行為,原告同意並申請撤訴。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人民法院對行政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或者被告改變行政行為,原告同意並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地方性法規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在民族自治地方審理行政案件,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本條例執行。

  • 上一篇:新電力法實施細則
  • 下一篇:學生協會與商家簽訂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