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661條可以對贈與附加條件。贈與附有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壹)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合法權益的。(二)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