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
對當事人的同壹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同壹違法行為違反多個法律規範應當罰款的,按照高額罰款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四條
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五條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當事人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扣減相應刑期。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處以罰款時,行政機關已經對當事人處以罰款的,應當沖減相應的罰款;行政機關未對當事人處以罰款的,不予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