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十三條
行政強制是法律設定的。
法律沒有規定由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由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起草單位起草法規草案時,應當通過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聽取意見,並向制定機關說明設定行政強制的必要性、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聽取和采納意見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