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在管理中作出的與相對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無關且無法律效力,或者只涉及相對人的程序權利義務的行為。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調整的內容不同,法律後果也不同。
法律規範在調整人們行為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事實關系是沒有合同或法律規定而實際存在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