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關系。
2、行政法律監督關系。
3.行政救濟關系。
4.內部行政關系。
行政法律關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規範調整的行政活動(權力活動和非權力活動)所形成或產生(觸發)的各種權利義務關系。這種法律關系應當包括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在行政活動過程中的關系,以及因行政活動而產生的救濟或監督關系。
行政關系強調上下級關系,行政法律關系強調權力和義務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六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應當對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第七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依法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第八條當事人在行政訴訟中法律地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