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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處罰合並執行最長不得超過幾天。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是壹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有權作出拘留決定。時限在1日至15日之間,合並處罰不超過20日。合並行政拘留處罰的,最長不得超過二十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個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共同執行。合並行政拘留處罰的,最長不得超過二十日。因此,行政拘留合並執行,最長不能超過20天。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有兩個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判決,共同執行。合並行政拘留處罰的,最長不得超過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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