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是我國治安管理的基本法,包括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給予行政拘留的規定。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可以采取責令改正、罰款、行政拘留、取保候審、強制戒毒等措施”。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該法是我國行政處罰的基本法,規定了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的程序和規定。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應當依法作出行政拘留決定,書面通知被拘留人及其近親屬或者單位負責人,並說明理由和期限”。
需要註意的是,行政拘留必須依法進行,不能濫用行政權力任意拘留公民。同時,被拘留人及其近親屬或律師也有權對行政拘留提出上訴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