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國家、省、市、區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府管理和信息化的政策,制定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
負責部分領域領域相對集中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承擔相關事項的行政審批規範化工作,優化投資建設項目從立項審批到竣工驗收的審批流程,聯系協調重大項目的聯審及與相關部門的業務銜接。
推進政府服務改革,開展政府管理制度建設,制定政府管理各項制度並監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