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通常被稱為“民告官”,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行政訴訟是保護最廣大人民利益最有效、最直接的法律制度之壹,是新形勢下解決官民矛盾的有效途徑,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手段。中國人向來對訴訟感到厭倦,更不願意和政府打官司,但有時又不得不硬著頭皮參加訴訟。2011年10月1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發布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該決定於201年5月15日起施行。與舊法相比,新法有了很大的變化。那麽,行政機關的哪些行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應當註意哪些問題?17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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