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律適用規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無條件適用);參考(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合法的必須適用,非法的不適用,上位法沒有規定的可以參考該規章);參考(其他規範性文件,可合法使用,不可非法使用);引用(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相似的基礎)。
註:反傾銷和反補貼行政訴訟只能以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為依據。原則上,世貿組織的規則不能直接適用,只能間接適用。特殊情況下,沒有及時轉換的可以直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