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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行政訴訟中可以聘請律師嗎?

法律分析:行政機關可以聘請律師代理行政訴訟。行政機關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是指代理人基於法律的規定、法院的制定或者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義代表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壹種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壹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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