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行政訴訟主體不合格。

行政訴訟主體不合格。

法律主觀性:

行政訴訟主體資格取消的處理:1。原告被撤銷資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2.如果被告不合格,原告應更換被告;原告不願改變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法律客觀性:

《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原告起訴的被告不合格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更換被告;原告不同意變更的,應當駁回起訴。應當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但行政復議機關是被告的除外。

  • 上一篇:昌邑鼎誠民間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壹年不交水費會停水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