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授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根據性質、功能和適用條件,行政許可可分為壹般許可、特許、認可、批準和登記五類。
法律客觀性: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修改有關規章的決定第壹條為了規範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正確實施行政處罰,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行政處罰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