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五十七條法律應當規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條主席令簽署和頒布法律,應當規定該法律的制定機關、通過和實施日期。
該法簽署頒布後,將及時在《NPC常委會公報》、《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網站》和在全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
在常務委員會公報上刊登的法律文本為標準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