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嚴重幹擾正常司法活動或者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的;
3.致使義務人自動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財產給付義務或者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財產權益,數額在壹百萬元以上的;
4.他人債權不能實現,數額達到壹百萬元以上的;
5 .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數額達到十萬元以上的;
6.因不執行人民法院以捏造的事實作出的判決、裁定,致使他人被刑事拘留、逮捕或者被偵查的;
7.其他嚴重情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