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計委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涉醫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明確了依法嚴懲六類涉醫犯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按治安案件處理,給予行政拘留、罰款等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第壹款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經營、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