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3年2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和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主管部門發行的,不具備法定補償、強制等貨幣屬性,因此不是真實貨幣。在性質上,虛擬貨幣應該是壹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公民對這種非法東西的投資和交易雖然是個人自由,但不能受到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