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身體權,是指保持自己的頭發、指甲等身體完整不受他人侵犯的權利。頭發是人體的壹部分。學校強迫學生理發的行為不僅侵犯了學生的人身權利,還可能侵犯學生的人格權。《中小學生守則》第二條規定:遵守法律法規,增強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遵守社會公德。據說我們應該遵守校規校紀。
《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對gfd也有具體要求:著裝整潔、簡潔大方、不燙發、不染發、不化妝、不佩戴首飾、男生不蓄長發、女生不穿高跟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