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獲得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職業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交勞動爭議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主動對本單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
法院民事工作的內容包括:
1.協助上級處理法律事務,協助起草公司法律文件;
2.負責合同的簽署和登記;
3、負責法律研究和相關信息的收集;
4.負責部門文件和合同的歸檔和管理;
5.完成部門和公司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法院書記員招聘要求:1,法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2.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