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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檢察制度

法律分析:巡回檢察制度是最高人民檢察院進行的壹項重要改革措施。其優勢在於提高了監督的靈敏度,有效避免了檢察官因熟悉而產生的腐敗、懶惰等問題,也有助於增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有效性,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和監獄的合作,提高罪犯教育改造的質量。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法》第622條。人民檢察院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采取巡回檢察或者派員巡視的方式,對監獄、看守所等場所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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