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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法律方面的急事!!!

首先,隨身攜帶管制刀具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如果被視為犯罪故意,那就得不償失了。

其次,如果有人砍妳,妳用匕首還擊,當然是正當防衛,不是犯罪。但是如果妳把對方打殘/打死,就要考慮是不是防衛過當。防衛過當是犯罪,應當按照過失傷害減輕處罰。

第三,隨身攜帶自衛的理由在法律上壹般難以成立。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對方律師肯定會抓住“隨身攜帶匕首”這壹客觀事實,說妳早有預謀,隨身攜帶了兇器。妳證據不好,被判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就太他媽冤枉了!

綜上,隨身攜帶匕首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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