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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記錄

1.不壹定要在公安局的審訊室。

2.訊問筆錄的結構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個部分:1。標題在文檔頂部中央,只寫文檔名稱。如果不是第壹次,則在標題後的括號內註明次數。2.訊問的起止時間。3.審訊地點。4.調查者和記錄者的姓名和單位。5.嫌疑人的名字。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91條規定,訊問時偵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訊問筆錄應當使用鋼筆、毛筆或者其他能夠長期保持字跡的書寫工具書寫。訊問筆錄第壹部分的內容應當完整,不得遺漏。從法律上來說,大米是有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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