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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裏士多德的法律思想和中國先秦時期的法律思想有什麽不同?

韓非子立法執法的主體是“王”,制定法律的目的是維護君主制度;

亞裏士多德法治思想的壹個重要觀點是“法治勝於壹人之治”,他認為大多數人的智慧勝於壹個或少數有德之人的智慧。

雖然韓非子立法執法的主體是“王”,但法家也主張“王犯法,庶人同罪”。

我覺得兩者的區別只是法律範圍的放寬。

韓非子註重樹立法律的權威,同時提出“賞必罰”和“重刑”,主張賞罰分明,依法辦事,允許臣民以賞為利,以刑為害,主張“重刑”預防犯罪;

亞裏士多德不僅主張“集體治理”,而且主張權力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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