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法,打撈地點在公海,文物歸個人所有。但根據國家文物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依據我國法律遺留在我國領海及我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的文物,無論其來源於我國境內還是境外,均屬於我國;中國有權確定遺留在外國領海以外的其他海域和公海的原產於中國的文物的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