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煙霧彈是違禁品嗎?

煙霧彈是違禁品嗎?

法律分析:煙霧彈是違禁品。違禁品是指未經法律許可,不得制造、購買、使用、持有、儲存或者運輸的物品。根據法律,武器、彈藥、爆炸物(如炸藥、雷管、導火索等。)、劇毒物質(如氰化鈉、氰化鉀等。)、麻醉品(如鴉片、海洛因、嗎啡等。)和放射性物質都是違禁品。保險公司不應承保私人擁有、使用、儲存、運輸、進出口違禁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18條,旅客在運輸工具上不得攜帶或者在行李中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危險或者違禁物品。旅客違反前款規定的,承運人可以將危險品或者違禁物品卸下、銷毀或者送交有關部門。旅客堅持攜帶或者夾帶危險品或者違禁物品的,承運人應當拒絕運輸。

  • 上一篇:不合理的車禍索賠怎麽起訴?
  • 下一篇:爺爺奶奶能立遺囑把財產留給孫子孫女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