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法人未經股東同意就抵押公司資產,甚至直接不通知股東抵押,屬於《公司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
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定,具體決定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但公司為公司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