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被147例引用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9個案例引用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