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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有什麽區別?

嚴格責任原則與無過錯責任原則的區別如下:1。嚴格責任原則是指在跨界損害的情況下,無論起源國是否有過錯,只要對其他國家造成損害,起源國就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2.無過錯責任又稱“無過錯責任”。壹種法律責任。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及其造成的損害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沒有主觀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65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166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第167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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