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體情況。報警後,公安機關根據實際情況處理:1。不構成犯罪,但屬於違法行為。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給予行政處分;第二,構成犯罪。威脅他人,情節惡劣的,構成尋釁滋事罪,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多次聚眾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