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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文字誹謗他人違法嗎?

法律主觀性:

語言威脅他人生命安全的,其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可處以拘留、罰款的處罰。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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