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如果出借的車輛發生了交通事故,壹般情況下,車主是沒有責任的。所有責任由司機承擔。
但如果借車人沒有駕駛證,或者車主明知借車人喝酒,但仍將車輛借給他,則屬於過錯,給他人造成損失。駕駛員承擔賠償責任,車主承擔連帶責任。即使簽了免責協議,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09條* *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是同壹人的,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