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路邊停放車輛,如果被電動車追尾,壹般由電動車承擔責任。如果對責任認定有異議,可以報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超車。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九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應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程序合法。
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認定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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