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勞動行政部門(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報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200-300元,勝訴全部由公司承擔)。
3.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中,您可以要求除了在指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外,還需要支付相當於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具體法律依據見參考文獻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