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約》規定,居住區停車位比例(房產入住總戶數與總停車位數之比)應達到1: 1以上,才能有效保證壹段時間內“停車不困難”。
停車位比率的相關法律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中,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所有權,由當事人通過出售、贈與或者租賃的方式約定。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停車位,屬於業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