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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征繳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我國社保是以累計年限為基礎的。累計繳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繳費至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繳費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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