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毀毒品。2.對涉及假冒的責任人和企業(或單位)進行罰款,並向有關部門報告。數額和金額巨大或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3、追查藥品來源,追究責任人的責任。4.如果沒有票據,可以參照市面上同名稱或同品種的藥品價格來確定案值。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壹百壹十六條* * *生產、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撤銷藥品批準證書,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貨物價值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算;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十年內不受理相應申請;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是境外企業的,十年內禁止進口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