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中央關於進壹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第二條新世紀新階段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務是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中,要把人才作為推動事業發展的關鍵因素,努力培養億萬高素質勞動者、數千萬專門人才和壹大批拔尖創新人才,建設壹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大型人才隊伍,開創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新局面。 把我國從人口大國轉變為人力資源強國,大力增強國家核心競爭力和綜合國力,完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任務,實現中華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