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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員會可以代替自建自管物業嗎?

妳好,妳說的更換業委會建設管理的物業,實際上法律規定是這樣的:

1.首先要看妳所在的小區有沒有公開招標選擇物業服務企業。如果是競價,就不能隨意更改。如果物業確實不好,可以召開業主大會投票。而且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表明財產的不好的方面。

2.小區自治的,由全體業主委托業委會進行招聘、管理、保安、保潔,業委會負責收取相應費用。並公示業委會賬目。

3.如果是物業管理公司,如題所言,在法律上是違法的。兩個主體合二為壹,各自簽約。

希望能幫到妳。謝謝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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