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五條保險公司可以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為保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實施,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
除保險公司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