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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邀請的法律效力是什麽?

法律分析:要約邀請的法律效力是,要約邀請給善意相對人造成信賴利益損失的,要約邀請人需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四百七十三條,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募集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發送的價目表均為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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