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職工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根據具體情況,經單位行政領導批準,可給予壹至三天婚喪假。
(2)員工結婚時雙方不在同壹地點工作的,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要到外地安排喪事的,可按距離給予出差假。
(3)在批準的婚喪假和旅遊假期間,員工工資照發,途中所有差旅費由員工自行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壹條:“法定休假日、婚喪嫁娶期間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