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街道辦事處在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
2.估計有20%以上的業主書面申請召開這個臨時會議,業委會就不召開了,街道辦會指導監督。
3.已經送達的沒有反饋的票,按照妳們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是多數票,也是合規的。
4.要舉行的題目內容根據申請人業主的題目確定,業主提出罷免的題目,是罷免,不是追加。
只有這樣全部去掉,然後換業委會,不再走補充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