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將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七十壹條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按照本單位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組織救援,並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環保、公安、衛生主管部門報告;在道路運輸或者水路運輸過程中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駕駛員、船員或者押運員還應當向事故發生地交通主管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