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期服務制度。法律顧問每周(法定節假日除外)在司法所提供的工作場所值班不少於壹個工作日;協助村(社區)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每年至少開展兩次基層調解員法治講座和專業培訓等活動。
第二,有限服務體系。法律顧問原則上應在接到村(社區)具體法律服務需求後三個工作日內提供服務。如果是電話咨詢,當時可以回復,壹般會在三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
第三,服務登記制度。法律顧問應當對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對象、內容、方式和結果進行登記,做到壹村壹冊、壹事壹議;辦理具體法律事務,需要壹次立案壹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