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壹方如何利用另壹方的困境撤銷民事法律行為?

壹方如何利用另壹方的困境撤銷民事法律行為?

《民法典》規定,第三人實施欺詐,致使壹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欺詐行為的,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149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致使壹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欺詐行為的,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三條one hundred and fifty壹方或者第三人以違背真實意思的方式脅迫對方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被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五十壹條當事人壹方乘人之危,缺乏判斷力,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 上一篇:法學碩士研究生
  • 下一篇:沂南ZTO快線電話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