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要看妳當初和他們簽訂的代理合同有沒有保護同地區業務的條款。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委托方不能向同壹地區提供多個代理銷售權”,妳沒有責任,只是他們沒有做好市場調查。如果有相關條款,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按合同約定)。
當然,這兩家公司之間肯定有利益沖突。如果解決不好,也會減少他們對妳的投放。如果有信心,可以適當調解,找到雙贏的市場策略。如果妳沒有信心,害怕兩邊都不討好,妳就沒有法律責任,不管他們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