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求對方父母賠償損失:醫藥費等。,精神損害賠償的可能性為零。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條規定的共同侵權行為,侵權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即妳可以要求其中任何壹方的父母賠償妳的全部損失。
3.如果發生在在校期間,校外人員為侵權人,學校未盡到管理責任,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壹條。
4.如果是在校期間發生的,學校工作人員是侵權人,學校沒有盡到管理責任,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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